2021-03-24
根据《关于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事宜的通知》(粤考办〔2019〕19号)、《关于我省自学考试行政管理等十八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》(粤考委〔2017〕4号)和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(粤考办[2022]8号)有关精神, 结我校自学考试收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,为更好服务广大考生,现将我校自学考试收尾工作期限通知如下:
我校自学考试收尾工作延至2023年6月结束,在此之前,我校将为首报专业主考学校为中山大学的考生组织2022年下半年最后一次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申报,2023年6月接受最后一批首报专业为中山大学或已取得中山大学实践考核、毕业论文成绩的考生毕业申请;逾期不再受理。已毕业考生如符合学位报考条件,请在毕业后一年内报考学位主干课程和学位外语(最好在申请毕业前通过)考试。
特此公告。
中山大学
2022年7月15日
相关附件:
1、附件1.关于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事宜的通知》(粤考办〔2019〕19号)
2、附件2.关于我省自学考试行政管理等十八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(粤考委〔2017〕4号)
3、附件3.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(粤考办[2022]8号)